明年,福建福州市将建成一个规模较大、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示范性市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近日福建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目标以及相应配套要求。
市级基地明年建成
能容纳1000人食宿
今后,福州市计划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和资源特点,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建立一批市、县(市)区(有条件的区)级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到2012年,建成一个规模较大、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示范性、市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福清市、闽侯县(2013年底前),长乐市(2014年底前),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2015年底前)各建成一个一定规模的县级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到“十二五”末,在全市范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安全方便、资源共享,满足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层次学生需求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育人体系。
《意见》指出,在基地规划建设上,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规划到位,分步推进实践基地建设。市级建设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占地面积一般均为100亩;能容纳1000人集体食宿,并能同时进行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县(市)区(有条件的区)建设的实践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约为50 亩,能容纳800 人集体食宿并同时进行综合实践教育活动;以农业为主的实践基地,占地面积应大于100亩。
实践基地选址一般应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开阔,靠近城市、建制镇或集镇;应避开高层建筑、地震断裂带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基地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或避开重大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如:燃油库、煤气站、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走廊、通航河道、行洪道及重大污染源、各种传染病源;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监狱、看守所等不利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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