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冬青:治理“掐尖儿”招考须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近日,有媒体以《整治“掐尖儿”招考,要动真格》为题发表文章:一些地方的中小学生家长反映,有的中学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小升初考试选拔;学校的“掐尖儿”式招生,迫使小学生在四五年级就参加各种课外班,校外补课之风盛行。
细看报道,原来是一些地方教育部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能令行禁止。例如,记者在各大城市采访调查时发现,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允许优质初中自主招生,或在执行国家政策时打了折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实明确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初中“掐尖儿”显然破坏了教育公平,影响了教育生态,扰乱了正常的办学秩序,属于制造教育恐慌和焦虑的不良行为。
而且,“掐尖儿”是对其他不“掐尖”初中的一种不公,其结果是导致“老实人吃亏”。而恶性竞争导致的无非是两种结局,要么卷入“掐尖”的恶性循环之中,要么推卸自己的办学责任,给了一些学校办不好学的借口。那么,如果是公平竞争,没有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倾斜扶持,学校办学口碑有了好坏优劣之后,是否就可以“掐尖儿”了?依旧不能,因为作为公益事业的学校,如同医院不能选择病人一样,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也不应以生源为转移。
因此,地方政府在发展学校时,应当运用均衡和非均衡两种手段,在均衡与非均衡之间寻找张力,使当地学校保持一种有差异的均衡化办学,而不是通过“掐尖儿”使学校分成三六九等。对于处于人生发展关键期的初中生来说,如果学校因“掐尖儿”导致提前分化,人为地超前学习,甚至与商业利益挂钩,不利于此阶段学生的正常发展。这种学生分化、学校分层、机构分利、家长分裂的恶性循环必须得到理性治理。
应该看到,“掐尖儿”背后有一定的地方因素,或者说是一种趋利化的选择。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在面对生源流动和变动的不确定性时,在区域意义上如果锁定不了好生源,带来的往往是好生源的域外流出。而这样的流失,往往会带来区域整体教育质量的下滑。因此,一些地方不约而同的选择是,实施非均衡发展策略,通过集中办好几所初中,使“肥水不流外人田”。
表面上,“掐尖儿”破坏了教育生态,并带来较强的教育恐慌和焦虑。但强制性的自上而下的围追堵截的治理方式,并非长久之计。根本的解决之道还在于建立一种内生于社区或教育集团的、有着宽容理解共生内涵的、旨在美好共同生活的共治机制。为此,作为遏制当前办学环境恶化问题的权宜之计,需要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规定,但在“下猛药”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如何建立利益协调的对话、协调机制。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推行的社区化、集团化办学,需要进一步走向共同治理的格局,真正将问题放在更微观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协商讨论,建立微观的学生入学协商协调机制,而不是仅仅靠“摇号”导致“碰运气”的无奈之举。
(作者徐冬青 系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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