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在即,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提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严查三乱,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基础教育方面,《通知》要求,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就幼儿园“小学化”的现象,《通知》还专门列出规定:严禁教育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对于中小学阶段较为突出的违规补课问题,《通知》要求,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或午间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坚决纠正和整治个别学校教师课上故意少讲,课下有偿补课的恶劣做法。
针对当前社会热议的职业教育领域“生源危机”现象,《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工作。禁止有偿招生、抢拉生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重复招生、重复录取等不规范招生行为。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批准的招生专业招生、组织实施和管理教学,严禁借联合办学名义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举办高层次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严格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名册录取,审核新生身份及报到资格,及时上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按时提供新生学籍查询服务,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此外,《通知》还就治理择校乱收费、加强教辅材料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清理规范中小学改制校等多个具体项目做出规定。如教辅材料治理方面,《通知》称,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教辅材料;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在为自愿订购教辅材料的学生提供统一代购服务过程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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