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奥体某小区的陈女士有点烦,她家宝宝今年9月就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早在3月,她就在小区配套的幼儿园报了名,但当时幼儿园就表示,如果生源超标,二手房业主的孩子可能无法入园。而陈女士买的就是二手房,入住已两年了。现在都到了6月份,陈女士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询问幼儿园只让她耐心等待。于是陈女士求助本报,想知道这一做法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歧视“二手房业主”?
幼儿园是小区的配套设施
该小区的实验幼儿园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小区开发之初,开发商就和幼儿园达成协议要优先招收该小区业主的孩子。这个幼儿园属于公办性质,办学条件很不错,相比隔壁小区的民办幼儿园,学费也低了不少,颇受孩子父母青睐。“去年的这个时候,很多一手房业主的孩子也没有被幼儿园接收,后来园方迫于压力增开了几个班才解决了问题。”一位女业主反映。
幼儿园目前的开班计划是大班1个、中班2个、小班6个,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小区适龄儿童。但根据小区业主签字统计结果,2007年9月1日到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年龄段儿童共有55个。如果按照幼教办的承诺以及得到的统计结果,不论是一手房业主还是二手房业主,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带齐证件到幼儿园报名,都可以报上名,但是小区家长得到的答复却是:名额已超,不是每个报名的都可以上。
幼儿园招生方式完全自主
为此,笔者采访了建邺区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有自主招生的权利,也不划定学区,国家尚无法律规定幼儿园要受行政监管。换句话说幼儿园可以爱招谁就招谁,但是在招生过程中不得收取赞助费,这个是被明文禁止的。
小区物业公司的客服部人员则告诉记者,对于二手房业主的孩子能否进入建邺区实验幼儿园的事情,物业只能尽到沟通协商的作用,因为开发商对幼儿园没有控制权,合同上说过幼儿园只是“配套设施”,并没有以文字形式说明一定可以保证每个业主的孩子都能入园。
能不能上要看协议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认为,二手房业主孩子能不能上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问题,主要是看该幼儿园所属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及招生的标准是否有一手房名额,如果有名额之说,就要看一手房业主是否已占用了名额。其次就是幼儿园的规定,如果在招生细则上并没有表明一、二手房业主的区别、在实际招生时却人为提高标准,业主可与园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所属教育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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