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宁,1981年生于南京。1993年考取南京外国语学校,其间获全国中学生英语(精品课)能力竞赛和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高中组特等奖。1999年保送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口译专业,其间获第七届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军并出版译著三本。2003年8月入外交部翻译室,2004年9月公派赴英留学(课程)。曾先后担任两任外交部长李肇星、杨洁篪随身翻译,现为习近平、李克强的首席翻译。
My English Journey
我的英语学习历程
ColinPowell说过,没有美国就没有今天的他,自然也就没有那本风靡一时的MyAmerican Journey。不是因为英语的缘故,今天的我不会是这样,也就不会有这篇文章。Powell说过,自己是astudent of history。我也以自己是a student of English而自豪,是为题记。
ABumpy Start
曲折的开始
开始接触英语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每学完一课,老师会在黑板上写下生词的中文,然后找人上去写英文,完了再带大家读一遍。为了不当“出头鸟”,每到英语课,一向很皮的我总是变得很乖。可这一天终究躲不过,虽然手心写了“阿姆布热拉”之类,可在黑板前吭哧了半天也没把umbrella拼对。
小学升初中英语考了96,但周围清一色的满分让我抬不起头来。好在英语要折成20分满分——加上我语文不错——才勉强进了外语(课程)学校。
外语学校集中了全市的优等生。我的同桌就很厉害——告诉我他有英文名了,叫Superman。但第一节课过后,他终究没能保住自己的名字。老师给我们取名:我叫Peter,他叫Paul——日后有人调侃:“XX催你还钱,没钱就找孙宁借”,打成语一个:robPeter to pay Paul。
这堂课让我再次感到自己不是学语言的料。同班一个女孩的名字(Laura)我舌头怎么也绕不过来;课代表名字(Margaret)的拼写是到初三时才记住的。
Getting on My Way
上路
孺子不可教,但老师却有教无类。中学第一位英语老师叫程翠瑛,有近三十年的教龄。程老师要求很严,但我们却很感激她:没有严师,哪来高徒?她上课条理清楚,一丝不苟;课下还主动帮我们答疑,给我们念诗,教我们唱歌。初二寒假前,程老师说下学期不教我们了,我知道当时我的眼里是有泪水的。这就是我爱上英语的第一步,有一位好的启蒙老师。
磁带上的那些“鸟语”,我很快就听懂是什么了。相信下面几句在日后外校同学聚会时都会提起并得到大家响应:MeetSandy and Sue. This is Sue’s class. Her teacher’s Mr. Krisp … 这就是被我们简称为3L的Look,Listen and Learn!,那代学子心中的经典。
爱屋及乌,我们自然也就崇敬它的编者,一个秃秃的小老头。数年后某天下午,老先生辞世的消息从收音机里传来,才好像真正宣布那个时代的终结。现在,每当我看见外研社边老先生的塑像,就会默默祈祷每个刚开始接触英语的人都能有我这么幸运,有本好的启蒙教材。
虽然喜欢英语,可高分总和我无缘。有半年时间,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88到89.5之间徘徊。“Peter,怎么又是89.5,不能再高哪怕0.5分?”程老师曾经恨铁不成钢地问我。其实,铁不是刚,不全是因为粗心,也不总是运气不好,全是因为火候未到。只要点破了那层窗户纸,就会豁然开朗。
举个例子,一次考填空,答案是chimney。全班有一半同学都想到了,就是不会拼。拿到卷子我才悟到:原来拼写多数情况下都是按读音走的呀!这么简单的道理,原先怎么没想到呢?
除了顿悟,还要善于观察、归纳。语言不是数学,没有一定之规,有也总有大量例外。但纵使归纳错了,也是一个收获,不是吗?一次测验,考stop后面跟的动词形式,当时虽学过like加不定式和动名词的区别,但没学过stop加doing,更别说to do,考得有点超前。但我想,既然like有这样的区分,stop可能也有吧,于是选了to do。
试卷发下来,我错了。但我觉得自己比那些无论是(扔硬币)蒙对的还是想都不想就填了to do的人都厉害,因为我动了脑筋。虽然我的推断最后证明是错的,但通过这么一番类比,我对stop todo和doing的分别印象一定比别人深,这就是收获。
找到了这样一个窍门,我以后每次英语都考在九十分以上,再没有失手过,还不时拿第一,先是班上的,然后是年级、省市乃至全国。英语学习的轻松,还带动了我其他课的成绩,从“一枝独秀”到“春色满园”。
Is There a Short Cut?
有无捷径
如果就此以为学英语有捷径,那就错了。有的办法虽然“笨”,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有效果。“笨”办法有很多,我愿意和大家分享我自己实践过、确实感到有用的几种。
一是听录音。初中时要求,每篇课文要听三十遍。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坚持下来,我反正照做了:每天晚上捧着随身听(那会儿还没有复读机),听一遍在纸上划一道杠,直到划满六个“正”字。虽然不能说每遍都精神高度集中,但那么多小时听下来,对语感是一个很大的提高。当然,录音质量一定要高,最好是英语是母语的人用正常速度录制的,那种哗众取宠的“洋话连篇”之类就像魔咒,听得越多坏处越大。
二是抄句型。我学3L时,老师上课要大家口头轮流造句,下课还要付诸笔头,造一页纸、大约十来句。我的句型就是这样学来的,一点秘诀都没有。当然,抄的时候不能“有手无心”,当时抄错是要重罚的。
三是默读。平时做题、温书总是喜欢读出声来。时间一长竟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语感比同龄人好了许多,应该得益于此。
用功,再加上点巧劲,进步会更快。要善于琢磨,举一反三。我记性差,不愿背(课文、单词、语法),就试着多理解,理解了就不用背了。到底是twothird还是twothirds,中间有没有连字符?一般说onMonday,但前面的介词可不可以拿掉呢?是不是一定得说fishand chips,反过来就不行呢?这些都是我研究的对象。得到了答案还不满足,总要想一想能不能推广到其他地方,举一反三。
做题也一样,每次都会问自己:出题人想考的是什么?这样,就不用陷于题海战术,白白浪费掉宝贵的时间和学英语的兴趣。那时只要考英语,前一天我准保在家看闲书或温习其他功课,第二天仍然考第一。
初二上学期,我开始觉得自己上课“吃不饱”,怎么办?自己“开小灶”。当时广播里介绍台湾的一个英语教学节目Let’sTalk in English,心里就痒痒的,也没管学校只教到一般过去时的规则变化,就“初生牛犊不怕虎”,买了书和磁带,跟着学了起来。刚开始很吃劲,生词多,语法没见过,经常莫明其妙。好在广播里老师教得耐心,我学得专心,渐渐地“拦路虎”少了。到了后两册,则几乎没有什么难点,跟复习一样了。
有了这次经验,我就一发而不可收,不知天高地厚地学起了FamilyAlbum USA。刚开始每课恨不得能有几十个生词,正常语速、美国口语不太习惯,有时根本不知所云,别提多郁闷了。但我没有放弃。单词多,就一个一个查。一本《新英汉字典》,没多久边就被我摸黑了。语速快,就“抓大放小”。很快,我就学进去了,直到不能自拔。
就这样,学习的劲头越来越大。但我没有急躁冒进,而是反省自己:自学没有老师指点,会不会学得太“油”了?于是想要找本扎实的教材帮自己夯实基础。恰巧这时中央台要播“零起点”的《许国璋电视英语》。我没觉得从头再学一遍字母、发音是浪费时间,儿时学书法的经历告诉我,基础越扎实,日后才能学得越快。整整一年,从ABC到鲁滨逊的故事,书上留下了我详细的笔记,课后习题的答案也密密麻麻地写在了留白处,到现在都是我轻易不示人的珍藏。
每件事好像冥冥中都有安排。学鲁滨逊“伐木造船”时,我并没想到五年后大学的泛读课上会要求我们读这本书,而初三暑假我就已经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本书啃了一遍。学《看听学》时,也完全没想到日后会与作者的另一本力作NewConcept English打交道,甚至爱不释手。
“牛抗”(New Con的昵称)课课都堪称经典,每册都有自己的风格,字里行间透着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幽默和高贵。这套教材影响之大,有很多趣闻可资佐证。随便拉一个外校毕业生,让他说出一到三册第一课的标题相信都不是难事:从Excuseme到APrivate Conversation到A Puma at Large,每课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学写作课,一次题目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同学中只要学过《新概念》的很难找到不用Such ishuman nature that …的;翻译课,老师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翻,很多人想都不想、张口就来:one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这里要提到许多外国语学校的一个早已不是秘密的法宝:背课文。初中三年,从3L到NCE前两册一共360课,我们背了整整三年。古代私塾先生要求童子诵读先贤哲言,否则就不能掌握祖宗文字;学外语其实也一样。如果说我现在有什么后悔的话,就是觉得当时背的东西不够多。
学完了3L最后一课,快乐、充实的初中生活就要结束。暑假做了遍当年的高考(精品课)英语题,用了一半的时间,居然也能得131分。虽然知道标准化命题不能反映客观水平,做题在行并不表明英文水平高,但——凡人如我——心里还是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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