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教育部29日公布了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健全学时学分合理转换机制,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发挥培训学分应用价值。
目前,一些教师培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项目设计、轻整体规划,重统一培训、轻教师选学,重短期学习、轻持续提升,重学时认定、轻结果应用等问题。
对此,意见提出,要以大力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为抓手,着力构建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学分标准体系的构建将有助于各地科学制定教师培训周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利于培训机构分层、分类、分科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有利于推进广大教师按需开展自主选学。要合理制定培训学时与培训学分转换办法,体现培训级别和学员学习成效差异。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记录和存储教师参加培训与自主研修的成果,推动高等学校认可培训学分,建立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衔接机制,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立交桥”,拓宽教师终身学习通道。
针对当前培训学分管理执行不到位、结果未有效运用、未能发挥激励功能等现象,意见提出,将培训学分与教师管理、学校考评和教育督导工作相结合;加强教师培训学分监测与通报,分级落实监测责任,及时发布年度和周期监测报告。强化教师培训学分的有效应用,将教师参与培训与自身专业持续发展结合,依托教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教师培训档案,适时记录教师所学课程、学习成效和学时学分等关键信息,对教师递进式、持续性、终身化成长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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