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上午10:00,教育部邀请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何秀超主任,林仕梁副主任及多位来自地方和学校的教育界人士就《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发布会上,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为什么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答:我们出台《方案》、开展监测,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开展质量监测是新时期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必然要求。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后,提升教育质量成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准确反映义务教育质量状况的客观数据,我们既不能全面客观地对义务教育质量做出评价,也不能有效诊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现象一直存在。为此,亟需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通过准确掌握教育现状,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对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第二,开展质量监测是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我国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万多所,专任教师900多万,在校学生近1.4亿。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各地发展不平衡。要实现对义务教育有效的宏观管理,必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督导评估监测,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在地区、城乡、校际之间的差异进行全面把握和及时监控,对未来变化趋势作出预测,引导和推动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监管的作用。同时,通过发布质量监测结果,可以督促政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方案》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据可依,是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监管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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