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烟台2016年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正式敲定,将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具体而言,2015-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月28日(正月廿一),2月29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农历腊月廿三)至2月23日(正月十六),2月24日开学,其中2月22日、2月23日放假调休,1月30日(周六)、1月31日(周日)上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2016年7月18日至9月4日,9月5日开学。
假期安排若需调整须提前审批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期安排的县市区,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根据要求,2016年,全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可结合实际对寄宿制学校统一安排调休时间,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
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由县市区教体局统一进行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学生放假,安全是大问题。对此,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在假前对校舍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保证设施安全。
同时,做好学生放假交通安全工作,保障校车安全运送学生;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非法运营车辆。
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则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学校值班人员须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遇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此外,放假前,对学生的各种安全教育工作不可忽视,市教育局特别强调,寒假正值春节期间,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教育,确保安全燃放。
如:可通过在假前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签订《假期安全公约》或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假期对学生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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