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我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
我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除重庆八中渝北校区初一年级严格按“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外,原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不再招收初一新生。
市教委强调,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决执行“六不准”。
人口密集的城区初中可采取 随机摇号、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
市教委表示,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取就近免试和对口入学原则。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
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按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审慎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人口密集、学位紧张、择校冲动强烈的城区初中,可采取多校划片,如随机摇号、电脑派位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进行招生;除重庆八中渝北校区初一年级严格按“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外,原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不再招收初一新生。
教委公众信息网开辟义务教育招生专栏
本月公布招生入学政策
市教委要求,2017年3月31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开辟义务教育招生专栏,公布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将链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众信息网,方便群众查询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有关情况。
5月10日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6月20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始报名审核并公示。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 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
市教委同时要求,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的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于4月1日开始报名,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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