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教行〔2017〕18号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精神制定本意见,并经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政府统筹。区教委等相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二)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免试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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