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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
2018-06-28
临沂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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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现将工作中部分常见问题作如下解读说明。

  1、2018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根据各级对消除超大班额的明令要求,鉴于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状况、教育资源布局等因素,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巩固成果、完善机制、优化手段、严格规定、应上尽上的总体思路,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促进教育公平。

  2、2018年兰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方式有何变化?

  答:今年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整体延续了2017年的招生入学办法,但对招生程序、审查办法进行了优化。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规定,今年报名就读兰山城区公办学校(金雀山、银雀山、兰山、柳青四个街道范围内)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仍需登录“临沂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农村小学和民办小学和以前一样,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拟在我区农村小学申请就读一年级的,请监护人于7月22日-7月24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所需材料见《2018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民办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事宜,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

  3、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市局招生意见精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系统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4、已到入学年龄但未报户口的孩子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答:城区常住无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够证明出生年月的原始材料)、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社区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补录入学信息。

  5、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有无变化?

  答:今年我区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今年继续实行单校划片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同时,根据市教育局文件中“条件成熟、群众普遍认同的,可探索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促进校际均衡”的要求,对部分学区划分进行了优化。一是齐鲁园小学(武汉路与冠山路交汇处)于今年启用,在原临沂四小朱夏校区北部,划分出齐鲁园小学弹性招生片区。二小南京路校区具备扩大招生的条件,所以在该校与四小朱夏校区之间,划出“弹性学区”。二是将沂龙湾东部的曦园、慧园、御园继续划为实验中学北校区和临沂十六中的“弹性学区”。(“弹性学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在原学区就读,也可选择到新协调的学校就读。)三是临沂一小与八中小学部实行集团化办学,八中小学部作为临沂一小东关校区,招生片区不变,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6、我购买的房子属于商铺,子女能否按商铺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我区入学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7、随迁子女报名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8月31日,下同);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兰山区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或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所有在兰山城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得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8、外来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9、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自2017年开始,我区建立了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房产、国土、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入学材料的审核。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对适龄儿童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适龄儿童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10、家长怎样及时了解孩子的报名信息审核情况?

  答:家长可于2018年7月20-21日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信息审核情况,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审核未通过的,也将通过平台告知家长未通过的原因。如因适龄儿童监护人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的报名、资格审核、录取时间,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如何录取?

  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以其父母之一在兰山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时间之和为依据,按照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由于申报学校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其他学校也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12、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13、父母一方户口在兰山区,孩子户口随母亲或父亲在兰山区以外,能否按兰山区适龄儿童的有关要求申请入学?

  答:在提供孩子父母结婚证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后,可参照兰山区适龄儿童的有关条件申请入学。如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自有房产,须服从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14、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我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房产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5、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提供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16、兰山区农村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生,如在其它学区有自购房产并居住,如何按居住地申请入学?

  答:可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日-3日到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填写《学区变动申请表》,申请在居住地入学。

  17、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兰山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兰山,需回兰山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18、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兰山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小学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对应招生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按同城待遇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19、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18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0、兰山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城里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21、城区小学毕业生如何划片升入初中?

  答: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以城区小学为单位采集毕业生信息。首先录取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录取办法执行。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录取完成后,片区内初中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录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办法执行。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以及非片区户籍且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服从调剂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初中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22、在兰山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如果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学生家长可向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学校对转学条件审核后,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并附相关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合格的方可确定转入。如果学校没有空余学位,不再接收申请转入的学生。确需转学的,可联系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友情提示家长,《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所以申请转入兰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原则上需为兰山城区户籍。因此,家长在兰山城区购置房产后,要及时将孩子户口迁入,方可申请转学。

  23、兰山城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本、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

  以上解读说明,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向户籍所在辖区学校咨询,也可拨打兰山区中小学招生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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