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师权益,我们老师有这几盼
希望:教师权益落实更“踏实”
在现实中,教师权益落实不到位成了很多老师面临的困境。
中国教育报官方微信曾联合了中国青年报、腾讯网等开展了主题为“教师的这些福利,你享受过吗?”的问卷调查,约有30万教师参与了调查。作为教师权益一部分的福利,落实情况如何呢?
调查显示,教师福利的落地程度不容乐观。其中,医保福利的落地度最高,也仅为51.1%;其次是带薪休假,比例为49.2%,均只有半数左右。其他各项福利的落地比例更低,依次是:学习培训福利(18.9%)、住房福利(12.3%)、旅游优惠(5.5%)、出行优惠(1.3%)。
所以,如何让教师应享的权益落实到位,是老师们的普遍期盼。
希望:权益受侵后,我们老师能够不再“忍气吞声”
前不久,68岁的乡村教师丁学玉引起了大众的关注。据报道,丁老师从1970年也就是他22岁起开始教学,到2004年被迫离开讲台,在乡村执教的34年里总共才拿到9533元的工资,而其中的原因就是,原本属于他的中学教师名额遭人顶替,导致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被排除在现行教育体制外,成为“黑户”教师。在发现被人顶替后,丁老师就开始上访,2001年至今,他从乡里、到县里、再到市里省里,从信访部门、到教育局、再到纪委,已经跑遍了他觉得可能办得成事的部门,然而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执行或有意忽略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属于典型的有法不依。”曾有专家这样说。
而且,老师常打交道的是未成年人群体,而在教学中发生冲突后,常常对学生们无可奈何。如何让老师过得更有尊严,也成了目前很多老师关心的话题。
希望:福利待遇享受得更加“名正言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朱旭东表示,教师福利在我国是一个复杂的议题,因为有关的教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教师能够享受福利的权利和责任。尤其是权利和责任的法理基础,即其身份地位不明确,教师法规定“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这个规定表明了教师职业的法律地位,而没有规定公务员身份,从而影响到了教师社会地位应享受到的福利待遇。
尽管教师法也规定了“教师享有寒暑假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与公务员同等的医疗待遇、培训以及住房优惠等福利”。但“带薪休假、定期体检、医疗待遇、培训、住房优惠”等福利在我们国家只有公务员才能享有,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教师享有福利的法律漏洞,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教师的公务员身份,怎么能够享受和公务员一样的福利呢?
当前,教师虽然没有公务员身份,但有“编制”身份,教师群体被划分为“有编”和“无编”,内部的身份差异导致福利待遇的差别,严重影响教师群体的实际收益,导致他们心理不平衡。
希望:社会对我们多一些理解
人们往往以为教师是社会中最光辉的职业,“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成了不少人一提起老师就会说到的一句话。但其实,我们老师也是普通人,也希望能够在身体不舒服之时,休息一下;也希望能够得到学生、得到家长的更多尊重;也希望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活水平。所以,真心希望大家对我们多一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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